人在外地務工,離職時遲遲收不到勞動報酬,歷經五年討要仍未果,2023年10月,信陽市羅山縣法援中心受理了一起農民工勞務合同案,近日收到外地法院的判決文書,終于結束了這起漫長的討薪里程,給受援人一份滿意的答卷。
2019年10月,趙某在中牟縣某項目部擔任保安工作,2020年3月離職。離職時公司并未給趙某發放工資,而是由人事向其開具拖欠15955元的工資欠條。后因疫情,趙某回到老家,一直未能去外地討要工資。2022年,趙某再到項目部討要工資時,發現該項目已完工,且施工公司已注銷。于是趙某來回奔波于兩地之間,為討要工資,向各部門申請,仍然毫無頭緒,眼見血汗錢一分都討不到,趙某束手無策,心力憔悴。

2023年10月,趙某經人介紹,來到羅山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中心經審核認為本案屬于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民生事項,且申請人年齡較大,經濟困難,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條件,羅山縣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啟動法律援助簡易程序,開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并指派河南書涵律師事務所律師朱伊翔代理本案。
朱伊翔接受指派后立即會見了趙某,詳細了解案件情況,告知了趙某訴訟的風險并制作了談話筆錄。由于趙某工作地點在外地,加之其提供的證據材料僅有部分工資流水及施工公司的工資“欠條”。項目完工、公司注銷、沒有適格的被告,工作陷入僵局。但朱伊翔并未閑著,他積極立案,在該案分配到承辦法官后,主動與承辦法官協調,調查取證補充證據。為節約訴訟成本,線上與法官溝通,申請網上開庭,庭審時,拒理力爭,最終法院判決由原施工公司王某、于某支付趙某15955元薪酬,受援人趙某對此結果表示非常感謝。一個月后,得知趙某“欠薪”遲遲未履行,朱伊翔又積極聯系中牟縣法院,幫助趙某進行執行立案,最大程度維護了受援人的利益。(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