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河南法制報記者?王富曉/文圖
“圍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進行相關調研,為政府提供決策參考;為沿黃流域民營企業做好法律咨詢服務工作,積極為民營企業‘把脈問診’;根據現實需求,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法治保障’課題研究,以法治高質量發展助力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8月21日下午,艷陽高照,樹木蔥郁。在鄭州黃河花園口法治文化示范基地,省律師協會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閆煒,向黃河流域九省區法治媒體大型全媒體行進式報道采訪團這樣介紹。

據了解,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法律研究中心不僅能為沿黃流域各級黨委、政府依法行政,提高社會綜合治理能力提供多元化建議,也是推動全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智囊團”。
在實戰實用中發揮專業優勢
在濮陽市濮陽縣大桑樹村,村民會用回木溝的河水灌溉農田。回木溝為金堤河支流,金堤河是濮陽市境內唯一的黃河支流,小麥、玉米、花生等作物靠著金堤河的河水生長。
2017年,山東某化工有限公司將270噸廢酸液交給無資質人員非法運輸,后非法排入回木溝,造成嚴重污染,河水一度變成了黑紅色。事發后,濮陽市相關部門緊急聯系專業公司進行應急處置。2020年3月,濮陽市政府向市中級法院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要求該化工公司賠償應急處置費以及環境損害相關費用等。
“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地市級以上政府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或個人賠償損失,并使生態環境得到修復。”河南博云天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唐有良接受河南法制報記者采訪時說。
唐有良是上述濮陽市政府訴山東某化工有限公司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的承辦律師之一,也是省律師協會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法律研究中心的“編外研究員”。
“我們通過多年的實踐研究,發現生態環境損害長期面臨著一個困局,就是‘企業損害、百姓受害、政府買單’。本案是我省第一起由市級政府作為原告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有助于落實‘誰污染誰買單’的環保理念。”唐有良回憶說,庭審前,他和同事反復琢磨思量,查閱了大量資料,以求尋找最優的解決方案。最終,法院判處該化工公司向濮陽市政府賠償應急處置費以及環境損害相關費用等。
為引導社會公眾自覺參與到黃河流域生態保護中來,在全社會形成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該法律研究中心從民事、刑事、行政三個板塊收集整理了有關案例,編撰了“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以案釋法案例選”,并對每個案例進行分析解讀。

河南博頌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馬鵬輝向未成年人講解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工作,在孩子們心中埋下法治的“種子”
為地方立法貢獻智慧力量
“建議刪除辦法草案的第一章第三條,此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部分規定內容一致,地方性法規沒有必要重復現有法律的規定內容。”
“建議第二章第十五條增加‘重大耗水項目’,原條款注重宏觀規劃,沒有充分考慮對微觀個體的影響。”
“建議辦法草案補充完善這一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造成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損害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修復責任、賠償損失和有關費用;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檢察機關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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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開省律師協會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閆煒的筆記本,記者發現上面密密麻麻地寫滿了字。“這些是前幾天我們法律研究中心的研究員就《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展開激烈討論后留下的建議。”閆煒說。
律師參與立法,既是提高立法水平、有效推進法治化建設的需要,也是律師積極參與國家政治文明、法治國家建設的需要。

省律師協會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閆煒向群眾宣傳黃河保護法
近年來,該法律研究中心組織研究員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地方立法工作,積極建言獻策,圍繞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撰寫了一大批有價值的建議和提案,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
“結合實際需要,我們扮演著‘法治宣傳員’‘草案建議員’‘課題研究員’等多種角色,但宗旨只有一個——更好地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閆煒說。
推動民營企業行穩致遠
“自古黃河岸邊商賈云集,沿黃流域因其獨特的區位優勢,孕育了一大批民營企業。”閆煒告訴河南法制報記者,一些企業在發展中對相關法律法規重視程度不高,企業發展方向出現偏差,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損失。“企業的發展,一定要以法律為依據,依法合規經營,才能讓企業發展得更加健康有序。”閆煒說。
長期關注沿黃流域民營企業發展的閆煒講述了他提供法律咨詢意見的相關案例。“有些企業缺乏法律意識,沒有意識到綠色發展的重要性,最終給自己和企業埋下隱患。由此可見,增強民營企業家的法治意識,促進企業合規經營、合法發展勢在必行。”閆煒說。
近年來,閆煒和同事積極探索沿黃流域大型民營企業“駐點式”、中型民營企業“點單式”、小微型民營企業“共享式”法律顧問服務,建立法律服務資源庫和“菜單式”服務清單,實行有償法律服務和公益法律服務相結合的新機制,讓不同規模的企業按需享受法律服務;同時,參與相關部門組織的“法律進企業”行動,剖析典型案例,為企業提出防治對策,促進企業守法從業、誠信經營,不斷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
閆煒告訴河南法制報記者,最讓他和同事感到欣慰的是,現如今沿黃流域民營企業的法治意識越來越強。“遇到法律問題時,他們會主動找我們咨詢,尋求最優解決方案,努力把法律風險降到最低。”閆煒說,“這說明沿黃流域的法治環境變得越來越好。”
近年來,省律協持續關注沿黃流域民營經濟發展,精準對接民營企業發展訴求,用法治護航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引導沿黃流域民營企業依法開展投資經營活動,以更優的法治服務解決他們的“急難愁盼”,為在民營企業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圍貢獻力量;同時,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先后開展“青年法律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層行”“黃河保護法主題宣傳”“法護黃河青春行”等專題講座共計3200余場次,引導社會各界增強保護黃河、保護生態的法治意識。